導語:兒媳請公婆吃飯,公婆淨挑貴的點,服務員一句話,他們傻了眼。
和老公結婚十年,公婆一直看不起我。因為我是農村人,而他們是城里人。我嫁給老公的時候家裡真的很窮,而且我父母有點重男輕女,他們把我嫁到這個家庭要了20萬彩禮,公婆總把這件事情掛在嘴上,他們總把“賣女兒”掛在嘴邊。我能理解,可我是個有志氣的女人,我想以自己的行動來告訴她們:農村女孩又能怎麼樣?農村女孩也可以靠自己闖出一片天。
公婆結婚四十週年紀念日,我決定帶他們好好吃一頓。雖然老公說我開了店,賺了錢,可在他們看來,不管我變成什麼樣子,我依舊是那個農村女孩,他們依然看不起我。他們的態度,我早已習慣,我只是覺得我們現在條件好了,是時候緩和一下婆媳的關係了,所以我提出公婆四十週年結婚紀念日我來張羅,公婆雖然不願意,但看在我用心的份兒上,還是同意了。
我請公婆來了自己的飯店,公婆進門一看就誇這裡很是豪華,聽著這些,我還是很受用的。這是公婆主場,我把菜單給了他們,要他們隨便點。而公婆卻對服務員說:“把貴的都上來,我媳婦可孝順,你們儘管上。”服務員看向了我,我對她笑著點了點頭。雖然公婆還是看不起我,可是他們吃得很開心,這樣就好,我就是為了緩和與二老之間的矛盾。
酒足飯飽之後,婆婆叫服務員過來算賬,她的意思很明確,就是想讓錢算出來以後使我尷尬,可服務員來了以後,笑著對婆婆說了“免單”二字。說完後,服務員還向我問了一聲好。公婆傻了眼,我對著他們笑道:“爸,媽,這家店是我開的,還不錯吧?”公婆笑了,對我說:“媳婦,你真出息了,我們以後不會看不起你了。”說完這些,婆婆抱了抱我,而我們,也算和好了。
女人得有志氣,被別人看不起可以,但不能自己看不起自己。

